正如的同事昨天正確指出的那樣大約有的此類用戶。然後它們並不總是新的客戶。如果他們不尋找這種好處他們會在別處找到它。如果這不是現金返還服務那將是另個內容平台他們可以在其中找到促銷代碼或任何他們需要的東西。因此總會有人完成這筆交易。總的來說我同意同事和的觀點即切都取決於它最初是誰的客戶。如果這是現金返還服務的客戶那麼現金返還服務的佣金是全額的。
我們的服務自年就已存在這些年來我們直在熱身和引領客戶因此在這種情況下我們收到全額佣金是合乎邏輯的。如果這是個新客戶我們對歸因模型做出了很小的貢獻並且剛剛結束了這筆 手機號碼數據庫 交易那麼根據主人的貢獻進行分配是合乎邏輯的。獎勵應該完全由符合廣告商設定的規則的人或服務獲得。也就是廣告主認為要根據來歸因也就是說他們需要歸因到那裡。如果他認為根據需求金錢需要歸因於帶來最後次點擊的現金返還服務那麼也必須在那里分配些金額。
根據什麼方案這完全由廣告商自行決定完全取決於廣告商。您可以討論多渠道歸因不同類型的歸因時間衰減線性基於位置最後點擊首次點擊等等。這裡的問題更多地是關於廣告商想要和準備如何工作。在這件事上 不太取決於聯屬網絡營銷計劃或聯屬網絡營銷網絡。聯盟計劃的運作完全是因為它首先對廣告商有利。圓桌會議對廣告商和網站管理員有什麼。